警方观塘刑事部及东九龙机动部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分析调查后,昨日傍晚约6时展开代号“勇爵”及“犁庭扫穴”的打击非法赌博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并在观塘道及开源道分别捣破一个非法麻雀赌档及一个钓鱼机赌档。
行动中,警方拘捕一名姓陈(49岁)、姓杨(43岁)及姓梅(33岁)男子,涉嫌“经营赌博场所”。另外14男12女,年龄介乎19至68岁,则涉嫌“在赌博场所内赌博”被捕。所有被捕人士同涉限聚令被票控。
警方还检获2张电动麻雀台、4副麻雀、6部钓鱼机、一批游戏卡、读卡器及约2000元赌款。
警方提醒市民,经营非法赌博场所及在非法场所内赌博均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148章《赌博条例》,任何人经营或协助经营非法赌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监禁7年。而任何人在赌场内赌博,亦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罚款5万元及监禁9个月。
警方会继续于复活节假期期间严厉执法,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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