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大学生合买彩票,中奖22余万后一人不认账,另一人不服并其告上法庭
2024-03-21 03:46:06 彩票资讯

“太不厚道了!”江苏泰州,两个从小玩到大的大学生购买一张10元的彩票后,中了二等奖,税前奖金为22万余元。可事后一人却声称是委托购买,故将奖金全部据为己有。另一人不服,并将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定奖金一人一半。

(来源:现代快报)

男子张某、王某是从小玩到大的邻居关系,二人均是在校大学生,且二人的关系非常要好。

去年暑假期间,二人在各自父母的资助下,结伴到山东旅游。在当地欣赏风景之余,两人还因看到附近有一家彩票店,于是一同走进店内购买彩票。

当时张某扫码付款10元,但那张彩票张某随手就交给了王某。王某拿到彩票后,就给张某转了10元。

可二人没有想到的是,这张彩票中奖了,中的是二等奖,当期二等奖派奖金额为税前22万余元。

可二人回家并各自告知父母中奖一事后,双方却因奖金如何分配发生了争议。王某父母认为,彩票面值是10元,王某拿到彩票后就给张某转了10元。

因此,双方只是委托购买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919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王某父母的说法成立。奖金确实就归他们家所有。但张某主张称,是其先提议购买的,且口头约定合伙购买,只是王某多给了5元而已。

双方各执一词。但双方决定一起去领奖再说。可在泰州彩票管理中心领奖时,他们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二等奖的奖金必须要到彩票购买地,才能兑奖。

可之后王某一家人却在瞒着张某一家人的情况下,偷偷到山东彩票中心兑奖,奖金为税后18万余元。

张某一家人得知后,立即上门讨要说法且要求一人一半。但王某一家人不同意,双方发生冲突后报警。

至此,双方的矛盾再也无法协商解决。

之后,张某拿着事发后与王某的聊天记录以及其扫码付款的转账记录,以不当得利为由,告上法庭。

那么法院最终会怎么判呢?

首先,口头上形成的约定,只要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口头约定的内容,也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135条第1款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简而言之,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用口头形式约定的义务,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定情形,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其次,民法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此,在张某能够拿出支付和聊天记录,证明二人是合伙购买的情况下,王某想要主张是委托合同关系,就要拿出证据来反驳张某的主张,否则,其主张不成立。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具体而言,在张某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购买前双方已经口头约定是合伙购买的情况下,王某不能举证证明其是委托购买的主张,就要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

据此,法院认定双方是共同出资购买彩票的。

最后,既然双方是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王某及其家人占有另一半奖金,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形。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综上,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王某及其家人是属于不当得利,负有返还义务,故判定其返还张某9万余元。

有网友表示,王某是大学生,还没有踏出社会,就已经不讲诚信了,且为了不到10万元,就背信弃义、与自己发小反目成仇!这种人没前途!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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