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一男子伙同他人开“流动赌场”,结果全进去了……
2023-10-09 10:19:32 一口大奶兔

生活中

不以营利为目的和朋友打打牌

也是一种娱乐方式

但是

有些人却把娱乐变成了赌博

那就要付出大代价了

……



案情回顾

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与胡某某、赖某某等人(均已判决)共谋,分别在南康区多个乡镇不定期、不定地点的开设“三公赌博”(一种使用扑克牌比大小的赌博方式)的赌场,邀请赌客参与赌博,通过抽水和放高利贷等方式非法获利。

此外,李某某在赌客“打三公”时,通过自己“坐门子”或安排他人“坐门子”(赌场有几个固定的赌博人员,且赌注较大,同时可以让其他赌注较小的赌客参与)的方式,陪同赌客赌博。




2023年2月23日,李某某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经查,李某某与胡某某、赖某某等人实际开设赌场约2个月,非法获利100万余元,其中李某某分得4万余元。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开设赌场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经审理,一审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在开设赌场的时候,一只脚就已经踏进监狱了!广大群众要知道,开设赌场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因此,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和理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必将受到严厉制裁。同时,广大群众也要自觉抵制赌博陋习,一起营造文明风尚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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