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19人!赣州网警捣毁一网络赌博犯罪团伙!
2023-07-25 07:39:32 财神①号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

赣州公安网安部门

严厉打击一批突出涉网违法犯罪分子,

集中整治一批突出网上治安乱点,

严防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网络生态持续向好。





近期,于都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工作发现,邱某涉嫌组织他人参与网络“六合彩”赌博活动。

随即,在市局网安支队的具体指导下,于都网警缜密侦查,果断出击,迅速抓获该团伙主脑邱某。

经过警方分析研判和审讯调查,以邱某为首的网络“六合彩”赌博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并逐步查清该网络赌博团伙组织构架、涉案人员和资金流水等情况。目前,邱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于都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该团伙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交友软件“拉人头”,然后组织参赌人员在微信群内“买码”押注进行赌博,团伙成员则从中抽取提成。




7月17日晚,于都网警循线追踪,扩大战果,成功抓获2名该案参赌人员彭某金、管某友。

经审讯,彭某金、管某友对在微信群内“买码”押注的赌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于都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某金、管某友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截至目前,于都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行政拘留13人,并追缴违法所得23万,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六条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网络赌博

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扩大战果,

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

坚决遏制赌博违法犯罪

在网络空间的扩展和蔓延。

看文章赚金币

了解详情

0/1
阅读文章 +1
每日阅读10篇文章到页末领分
评论0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avatar

财神①号

个人认证

广告

0

点赞

0

评论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