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设赌场“抽水”,终将落入法网
2023-02-25 07:25:29 脚踏棺材看日落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赌博模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传统的“实体型”赌场发展到如今各式各样的赌博网站、赌博软件、微信赌博等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组织或拉人参与线上投注,并从中“抽水”获利,殊不知该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近日,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网络开设赌场案,通过有力打击此类开设赌场等网络黑灰产业,切实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利用担任赌博网站代理的身份,通过介绍或召集不特定的人群在该赌博网站上进行投注赌博,其按照参赌人员的赌资数额以及赔率进行结算,并从中抽头渔利来牟取非法利益。据初步统计,杨某某开设赌场的犯罪数额高达上亿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线上支付、网页引擎的衍生发展,在给人民群众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催生出了一些新型犯罪手段和方式。利用网络休闲娱乐、放松身心本无可厚非,但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赌博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网络进行赌博、开设赌场的行为更要受到严惩。


广大网友要自觉远离赌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懂得用自己的智慧、勤劳换取财富,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为了一夜暴富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谨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来源:坡头区人民检察院

看文章赚金币

了解详情

0/1
阅读文章 +1
每日阅读10篇文章到页末领分
评论0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avatar

脚踏棺材看日落

个人认证

广告

0

点赞

0

评论

收藏

分享